来信 | |||
信箱: | 投诉举报 | 来信时间: | 2024-11-12 08:13:49 |
信件编号: | k20241112-000004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快速投诉>李秀兰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无领取资格 | ||
来信内容: | 【姓名:李秀兰】【资金类别: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性别:女】【发放时间:2024-10-10】【金额:225.00】【家庭地址:民权县胡集乡孟楼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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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受理单位: | 民权县民政局 | 回复时间: | 2024-11-18 11:17:55 |
回复内容: | 经调查核实符合低保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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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快速投诉>李秀兰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无领取资格】信件处理完毕. 【<快速投诉>李秀兰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无领取资格】【民权县民政局】添加了一条新的回复 【<快速投诉>李秀兰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无领取资格】新信件 系统将信件自动受理到【民权县民政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