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居民户口簿宗教信仰栏目填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派出所:
现将市局转发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居民户口簿宗教信仰栏目填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接到通知后,认真学习领会,针对通知具体要求,认真开展工作。
各所可以通过人口系统查询民族(主要是少数民族)和宗教信仰数据,无少数民族居住的乡镇,查询宗教信仰情况数据并导出,根据工作量采取适当工作措施,务必于6月20日前处理完毕。少数民族聚居的北关、王桥、胡集、伯党、尹店、顺河、孙六要重点对待,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期完成。
各所工作开展情况请于2022年6月22日前上报至户籍管理FTP“宗教信仰查纠”文件夹。
民权县公安局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关于转发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居民户口簿宗教信仰栏目填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治安(户政)大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居民户口簿宗教信仰栏目填报工作的通知》,省厅予以转发并提出明确要求。现转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严格执行宗教信仰登记规定。根据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公民的宗教信仰等户口登记项目,可根据群众本人意愿不予登记。各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规定要求,依法依规办理群众宗教信仰登记业务,不得设置任何门槛、不得附件任何证明。
二、全面自查整改。各地要认真梳理本地居民户口薄宗教信仰栏目填写要求、政策依据、填报程序,要逐一核对清查是否存在民族成分与宗教信仰填报挂钩、未成年人简单套用父母宗教信仰、设置登记或变更门槛等问题,对存在问题的要列明原因理由、限期整改到位。
三、强化协作配合。各地要强化与统战、民委、综治等部门的协商配合,建立健全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多渠道、多源头校核宗教信仰,不断提升信息的准确度、鲜活度。
接此通知后,请迅速传达至基层派出所,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各地自查整改、贯彻落实情况请于6月23日前上报治安支队(支队FTP://上传/四大队/“规范居民户口簿宗教信仰栏目填报工作”文件夹)。
附件:省厅转发公安部通知
商丘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