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产业扶持脱贫实施方案
日期:2017-12-0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5)精神,充分发挥产业扶持脱贫的“造血”功能和基础性作用,加快推动贫困群众增收脱贫,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脱贫对象和目标

()脱贫对象。全省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

()脱贫目标。产业扶持脱贫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到2020年,通过产业发展带动200万贫困人口脱贫。

二、主要原则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顺应消费需求趋势和产业发展规律,尊重贫困群众意愿,注重先期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脱贫产业和项目,避免盲目建设和无效投资。

()坚持以资源为基础。积极发展地域特色突出的脱贫产业。

()坚持以科技为依托。强化贫困地区科技和人才服务,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积极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提升产业扶持脱贫的技术支撑。

()坚持以规模经营为引领。结合农村土地流转和产权改革,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特色产业规模化发展。

三、重点脱贫产业

贫困地区要依托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和各类专业园区,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发展高成长性制造业,改造提升传统支柱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形成一批竞争优势突出的产业集群,使其成为带动经济增长和吸纳就业的主要支撑。在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发展能力的同时,各地要结合实际,围绕增强贫困人口就业增收能力,积极发展投资少、风险小、带动大、发展快的脱贫产业。

()特色农产品产业。在贫困地区着力发展地域优势突出的特色种植业,支持建设一批生态好、效益高、质量优、品牌强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重点扩大苹果、核桃、油茶、板栗、猕猴桃等特色林果产品和山茱萸、丹参等中药材生产规模,做大香菇、平菇等大众消费型食用菌和杏鲍菇等高档珍稀食用菌产业,加快发展桂花、月季、兰花等特色花卉和苗木产业,大力发展优质茶产业,积极发展花生、芝麻、双低油菜、油牡丹等特色油料作物产业。

()畜牧养殖产业。优化贫困地区畜禽养殖结构和生产布局,扩大豫西、豫南浅山丘陵贫困地区的生猪养殖规模,建设豫西和豫西南贫困地区肉牛养殖基地、沿黄和豫西南贫困地区奶业基地、豫东肉禽和豫南水禽生产基地,积极发展槐山羊、伏牛白山羊、大别山黑山羊等地方特色肉羊养殖,推动沿黄、沿淮和豫西南贫困地区水产基地建设。

()优质粮食产业。加强贫困地区高标准粮田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地力提升工程,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优化粮食品种结构,扩大强、弱筋优质专用小麦比重和青贮玉米、鲜食玉米比重。加强生物育种、绿色栽培和农机装备集成创新,进一步提高粮食单产和品质。大力发展秸秆综合利用,推行种养循环、农牧一体发展模式。推广优质粮食订单生产,大力发展粮食深加工,构建产业优势突出的优质粮食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设施农业。积极扩大名特优新蔬菜生产规模,运输便利的贫困地区重点发展速生绿叶菜类和精细菜类蔬菜生产,运输不便的贫困地区重点发展耐贮运的茄果类蔬菜生产。加快完善蔬菜冷链物流网络,支持贫困地区实施产地预冷工程,大力开发速冻蔬菜、鲜切蔬菜、脱水蔬菜、蔬菜饮料等精深加工产品。

()乡村旅游产业。大力发展农业旅游、生态旅游、民俗旅游、文化旅游、休闲旅游、红色旅游等,建设伏牛山旅游通道,完善桐柏—大别山、豫东平原贫困县旅游基础设施,发展贫困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支持贫困村就地就近销售土特产品,鼓励星级宾馆、大型连锁超市在贫困村建立农副产品直供基地。扶持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合作社,培育乡村旅游模范村()、金牌农家乐,引入社会资本开发休闲农庄、特色民宿、山地运动等项目。推进栾川、嵩县、新县等全域旅游发展,打造伏牛山生态旅游、大别山红绿结合精品景区和线路。

()特色加工产业。发挥农产品和劳动力资源优势,加快发展果蔬加工、油脂加工、肉类加工、速冻食品等农副产品加工业,积极承接针织服装、运动服装、休闲服装、童装、制鞋等服装服饰产业,引进培育包装印刷、玩具、手工艺品等特色轻工产业,增强贫困地区就业承载能力。支持食品和医药龙头企业在贫困地区建设原料生产基地,与贫困户形成种养加一体化发展模式。鼓励服装服饰和特色轻工企业通过订单生产、原料加工等方式,将部分加工环节转移至贫困户。

()电商流通产业。实施电商扶贫工程,建设县服务中心、乡服务站、村服务点三级电子商务及配送综合服务网络,开展农产品网上销售、农资代售、快递代理等服务,对贫困户、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等开办网店给予补助和小额贷款扶持,免费对村服务点和农村网站经营户进行专业培训。引导贫困县建设集农资及农产品价格、供需等信息的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互联网+特色产品”品牌企业,扩大农产品和特色产品网上销售。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贫困地区推行种养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产业发展新模式,深入拓展农业的生态美化、旅游休闲、文化传承、健康养老、科普教育等功能,积极发展光伏农业、立体农业、庭院农业、信息化农业、智能化农业、创意农业、工厂化农业等新型业态,建设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县,形成产业链条较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的贫困农村发展新格局。

四、产业扶持脱贫模式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与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协商确定具体产业扶持脱贫模式。

()直接帮扶模式。对有劳动力、有能力、有土地,但缺资金、缺技术的贫困对象发展脱贫产业的,给予一定额度资金帮扶。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可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安排贷款贴息所需资金。

()托管帮扶模式。对无劳动能力或劳动力不足、无法转移就业的贫困户,可采取经营性托管、承包式托管、租赁式托管等方式,将土地等生产要素托管给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实行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核算,项目收益按比例分成。各县采取财政贴息和保险补贴等方式,对承接托管的经营主体给予支持。

()合作帮扶模式。支持贫困村组建专业合作社,可将贫困户享受的到户增收补贴、小额贷款等资金进社入股分红。对专业合作社实施的产业扶持脱贫项目,项目扶贫资金的50%作为贫困户货币出资,50%由专业合作社社员集体持有;所形成收益的50%分配给贫困户,50%归专业合作社社员集体所有。对社员达到50户以上(贫困户社员比例不低于20)、运转良好的合作社,县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社会帮扶模式。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与贫困村合作发展产业,采取“单位+农户”、吸纳贫困人口就业、订购农产品、提供技术培训、贷款担保等多种形式带动贫困户增收。对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吸纳贫困人口达到一定比例、符合信贷条件的社会力量给予信贷支持,省财政按有关规定给予贴息补助。将对贫困户的“5万元以内、3年以下、基准利率、免抵押、免担保”小额信贷政策,用于贫困户参与或对贫困户脱贫带动作用突出的经营主体。

()股份帮扶模式。鼓励探索将脱贫对象的土地、林地和水面等生产资料折价入股,或将参与股份合作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项目补助资金入股,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统一管理和生产经营,结成联股、联利的共同体,实现股份到户、利益到户。对吸纳贫困户入股的企业,各县通过购买收益保证保险等方式,保障贫困户现金股份按照不低于银行基准利率的标准享受保底分红。

()资产收益模式。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林权确权颁证,支持贫困户通过租赁、委托经营等形式获取资产性收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除重点用于贫困户产业发展外,其他用于农业生产发展的财政资金或形成的资产应作为村集体收益,专账管理,主要用于补贴贫困户收益,形成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渠道。对贫困户改造房屋用于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用宅基地与资方合作建房的,各县根据当地实际和财力,统筹相关资金给予适当补助。

()代种代养帮扶模式。对采用借母还犊、寄养付酬、反租倒包等模式带动贫困户的企业和专业大户,在品种引进和改良、标准化养殖场建设等方面给予项目支持。各县利用现有政策,统筹相关资金对贫困户圈舍建设给予补助,补贴标准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确定。

五、产业扶持脱贫平台

()融资平台。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从省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设立专项基金,支持重点扶持脱贫产业发展。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提供助农贷、助保贷等信贷新产品,以及“风险补偿基金+经营主体+银行”“担保基金+脱贫互助社+银行”、产业脱贫担保贷款等融资业务。拓展农业产业保险险种,扩大扶贫产业保险覆盖范围,降低产业扶持脱贫项目风险,优先保障贫困户参加农业保险财政补贴险种。对现有村级互助资金组织进行评估,对管理规范、运转良好的,通过脱贫资金补助、社会帮扶等方式予以支持。

()服务平台。支持贫困县组建脱贫技术服务团,每个贫困村至少有一名技术人员、一名驻村干部、一个帮扶单位提供技术支撑、指导产业发展等,定期为每个贫困村开展技术培训,保障每个发展产业的贫困户每年至少接受一次技术培训。推行“科研试验基地+区域示范基地+基层推广服务体系+农户”的链条式农技推广服务新模式,定期组织科技人员对贫困村开展农技推广和技术服务。

()营销平台。支持商业服务、农资交易配送、农畜产品交易网点建设,大力发展农超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业态,支持贫困地区与大型超市和城市社区合作,采取生鲜农产品、特色产品农超对接、“基地+社区直供”等多种形式,实现贫困地区优质农产品与城镇消费群体对接。在鲜活农产品产量较大的地区建设一批生鲜冷链物流设施,力争每个县建成一个兼具城乡配送功能和区域集配功能的物流中心。

()项目平台。指导贫困县编制产业扶持脱贫规划,建立产业扶持脱贫项目库,对项目按年度动态调整,滚动实施。根据贫困原因和产业需求,逐户确定贫困户产业扶持脱贫项目,建立产业精准脱贫工作台账,落实帮扶责任人、扶持资金、扶持项目和工作进度。对列入省级以上产业脱贫示范项目的,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六、组织保障

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省产业扶持脱贫工作。省有关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分工,制定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加强配合,联动推进。有关省辖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重点做好上下衔接、协调推动、督促检查等工作。有关县是产业扶持脱贫的责任主体,要成立专门机构,按年度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附件:重点工作部门分工
附件

 

重点工作部门分工

序号

专项工作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1

确定脱贫对象和目标

省扶贫办

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

2

发展特色农产品产业

省农业厅

省扶贫办、省林业厅、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3

发展畜牧养殖产业

省畜牧局

省扶贫办、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4

发展优质粮食产业

省农业厅

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粮食局、省财政厅

5

发展设施农业

省农业厅

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财政厅

6

发展乡村旅游产业

省旅游局

省扶贫办、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厅、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7

发展特色加工产业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

8

发展电商流通产业

省商务厅

省扶贫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通信管理局

9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

融合发展

省农业厅

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旅游局

10

推广帮扶模式

省扶贫办

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1

建设融资平台

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省政府金融办、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省保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12

建设服务平台

省科技厅

省扶贫办、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3

建设营销平台

省商务厅

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交通厅、省财政厅

14

建设项目平台

省扶贫办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农业厅、省旅游局、省商务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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