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民权县委、民权县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民发〔2016〕13号)、《民权县“十三五”脱贫攻坚工作规划》(民政〔2016〕6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实际情况,现就加强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基本方略,积极落实“转、扶、保、救”精准脱贫措施,统筹推进非贫困村九大基础设施脱贫工程和贫困户家庭“六改一增”工程,不断增强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民权县“十三五”脱贫攻坚工作规划》总体安排,到2018年实现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确保贫困人口脱贫不漏一户、不落一人,非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
三、工作重点
(一)实施精准脱贫工程
1.产业发展脱贫工程。把非贫困村产业和贫困村产业发展统筹规划、统筹协调、统筹实施。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带动作用,实施“一户一业”产业推进行动,对贫困户进行产业扶持,增强“造血”功能,有条件的非贫困村要建设规模化种植和养殖扶贫基地。
2.转移就业脱贫工程。不断加大非贫困村贫困人口培训力度,通过集中授课、参观考察、致富能人带动等多种形式,对贫困人口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使有条件的贫困户每户至少有1人掌握一门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实现转移就业。在有条件的非贫困村建设扶贫车间,形成一村一点,吸纳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就业。
3.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程。充分发挥社会保障政策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积极落实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养老保险、健康扶贫、危房改造等扶持政策,为非贫困村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提供有力保障。
4.特殊救助脱贫工程。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大力实施临时救助、灾害救助、孤儿和残疾人救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慈善救助等特殊救助措施,增强特殊救助能力。
(二)基础设施建设和“六改一增”工程
1.改善非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加大投入力度,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向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倾斜,进一步改善非贫困村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到2018年,非贫困村至少有一条通村室或学校的主干道实现硬化、有一个标准卫生室和标准化村室、一个文化活动中心(广场)、一个垃圾收集处。贫困户实现饮水安全、通电,广播电视、光纤通达率达到100%,贫困户住房无危房。
2.加强非贫困村贫困户“六改一增”工程建设。为提升精准脱贫满意度,改变非贫困村的“脏、乱、差”环境面貌,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在贫困户自愿的基础上,对非贫困村中面貌较差的贫困户家庭开展以“六改一增”为主要内容的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到2018年底,基本实现非贫困村贫困户“六改一增”工程全覆盖。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街道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与动态调整机制。在前期精准识别的基础上,定期对非贫困村的贫困人口进行核查,坚持有贫必扶的原则,对因病、因灾等原因造成的返贫人口,按照“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六定”工作法,及时纳入扶持范围。依据贫困原因,因户制宜实施精准扶贫措施。对脱贫的贫困户,严格组织开展脱贫验收,既看减贫数量,更看脱贫质量,确保脱贫成效精准、真实、可靠,经得起检验,经得起评估。
(三)合力推进攻坚。充分发挥驻村帮扶作用,加大财政金融保险对贫困人口的扶持力度,探索市场扶贫模式,形成政府、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充分发挥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在人才和智力扶贫上的优势和作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参与精准扶贫,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四)强化督导考核。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工作督导考核,实行日常督查、季度观摩、年度考核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把对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纳入考核督导范围,实行奖优罚劣制度。
(五)加强基层组织。切实加强非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选优配强非贫困村党支部书记,选派优秀机关干部担任非贫困村第一书记。鼓励优秀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回乡创业人员、退役士兵、大学生村官和乡土能人、退职退休干部回村任职,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就近就地自主创业,增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