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社会保险扶贫实施方案
日期:2017-11-29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5号)精神和《河南省社会保障脱贫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脱贫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按照“六个精准”的要求,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的工作导向,进一步拓展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领域的功能定位,使人社工作与精准脱贫有机融合,切实发挥人社部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职能作用,让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为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与扶贫政策有效对接,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实现扶贫标准和社会保障标准线两线合一,有机融合。及时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等手段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切实发挥人社部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职能作用,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贫困人口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大疾病救助范围,使贫困人口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引导农村贫困人口积极参保续保,基本实现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养老保险。

三、工作任务

(一)基本医疗保障脱贫。

1.凡是申报慢性病的贫困人员不能提供相关手续的,给予提供以下帮扶措施:

1)可以提供与申报病种相关的民权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精神病医院及上级医院近两年的住院病历,经医院专家鉴定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认定后,可予以办理。

2)对没有住院病例,确实身患慢性病的贫困人员可以到民权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精神病医院及上级医院进行慢性病体检,只需提供相关病种的检查结果报告单原件和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即可。

3)对因患有发病率较低的重特大疾病,不在慢性病保障病种范围内的贫困人员,提交诊断证明和住院病历后也将给予办理慢性病就诊卡。(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协办单位:县卫计委、县扶贫办)

2.由县人社部门组织对符合慢性病条件的贫困人员施行上门服务,减轻贫困人员负担。(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协办单位:县卫计委、县扶贫办)经评审,符合《评审标准》的参保人员,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发放《就医证》。《就医证》有效期为两个自然年度,期满需要继续享受的,须按规定参加复审。经评审,符合《评审标准》的参保人员,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发放《就医证》。《就医证》有效期为两个自然年度,期满需要继续享受的,须按规定参加复审。经评审,符合《评审标准》的参保人员,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发放《就医证》。《就医证》有效期为两个自然年度,期满需要继续享受的,须按规定参加复审。

(二)基本养老保障脱贫。

1.认真做好贫困人员的信息核查工作。县人社部门要根据县扶贫办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民政困难群体人口信息、残疾人口信息数据,认真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数据进行比对,做好养老金的征缴和系统新登记手续及缴费动员工作。(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协办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残联)

2.落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上调机制,基础养老金由原来的每人每月78元、调至每人每月80元。(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3.落实社会兜底扶贫机制,对1659周岁之间重度残疾或长期贫困残疾人(一、二级)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县财政为其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对烈士遗属、领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父母每人每年补助100元的缴费补贴;对60岁以上已享受待遇的烈士遗属、领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父母,在领取基础养老金80元的基础上,由县财政再补贴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元。(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协办单位:县财政局)

4.全面落实全民参保,确保不漏一人,让每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困难群体都能享受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重度残疾(一级、二级)未参保人员,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按照有关政策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困难群体未参保,由征缴机构和各乡镇(街道办)加大征缴力度,确保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困难群体早参保、多缴费、不断保,在930日之前完成征缴工作。(责任单位:县地税局 协办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办)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社会保险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防止贫困人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减化程序,帮助贫困人员完善申报慢性病手续,做到应办尽办,确保我县2018年整体脱贫工作如期实现。

(二)积极做好全面参保登记计划。

县人社部门要将社会保障兜底工作纳入扶贫政策统筹计划,实施好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好医疗保险救助政策,使全县城乡居民做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确保发放、不漏一人,让每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都能享受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范围。

要加大对社会保障脱贫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及制定宣传栏、发放宣传页等方式,使农村贫困人口充分了解社会保障扶贫的重大意义和主要政策。充分调动农村贫困人口的积极性、主动性,为社会保障扶贫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附件:1.民权县社会保险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困难群体未参保人员一览表

 

 


附件1

 

民权县社会保险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长:孟祥亮(副县长)

  员:蒋海涛(县委农办主任)

司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天桩(县财政局局长)

朱继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赵西军(县民政局局长)

杨继礼(县地税局局长)

锦传明(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县残联理事长)

  锋(县人寿保险公司经理)

孙春隆(中国人保健康商丘分公司经理

各乡镇(街道)乡镇长(办事处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永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管华兵、刘淑民、戴瑞德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困难群体未参保

人员一览表

 

乡(镇)、街道办

未参保人数

建档立卡未参保人数

困难群体未参保人数

未参保应缴费人数

一、二级重残人数

未参保应缴费人数

一、二级重残人数

绿洲街道办

80

53

15

11

1

南华街道办

0

0

0

0

0

伯党乡

261

228

21

5

7

花园乡

103

77

7

14

5

龙塘镇

890

789

35

36

30

白云寺镇

687

585

40

33

29

人和镇

266

175

21

62

8

野岗镇

472

399

17

36

20

双塔镇

636

557

25

27

27

孙六镇

764

684

16

42

22

林七乡

509

480

5

16

8

王庄寨镇

185

153

12

12

8

庄子镇

303

275

12

14

2

老颜集乡

122

94

7

21

0

褚庙乡

137

111

14

7

5

北关镇

873

809

32

23

9

王桥镇

868

798

24

29

17

程庄镇

795

706

45

24

20

胡集乡

86

86

0

0

0

合计

8037

7059

348

412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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