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1、对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出的业务咨询和意见建议。
2、针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投诉。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注意事项
1、诉求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诋毁诬告陷害。
2、诉求必须写明您举报对象的姓名、职务、工作单位等。
3、诉求内容必须具体,尽可能提供时间、地点、单位、人物、主要情节、人证、物证等事实材料和主要线索。
4、诉求必须写明您所在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尽可能留下联系电话和住址,以便有关部门及时联系和核查。
5、请勿重复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