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政策文号:商民文〔2020〕2号    单位:    日期:2020-01-08


惠民便民政策 申报条件 补助标准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是否收费 股室责任人 单位监督人 单位负责人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4260元,且符合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 人均月补助178元 个人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审核;县民政局审批。 35个工作日 低保中心
方娜
13633706009

陶艺兵
18336983879
局长
张一鸣1359838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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