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资金
政策文号:商民文〔2020〕2号    单位:    日期:2020-01-08


惠民便民政策 申报条件 补助标准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是否收费 股室责任人 单位监督人 单位负责人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资金 符合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无赡(抚、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均可申请特困人员供养待遇。

5620元/年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 30天 敬老院管理办公室主任
郭天15237008566

派驻纪检组长
岳彩亮
15729238088
局长
张一鸣
1359838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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