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村妇女“两癌”救助通知
政策文号:〔〕年号    单位:    日期:2018-02-28

关于填报全国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

项目数据系统的通知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妇联:

    根据全国妇联安排,将于2017年1161121日例行填报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数据系统,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任务将11月6日启动,《填报说明》、《填报注意事项及常见问题》附后,请及时下载,认真研读,安排落实。

二、此次填报任务为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期间“两癌”检查、宣传培训工作数据,以及申报2018年度“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的患病妇女信息。

    三、此次填报任务类型、操作方式与今年4月基本一致。

    四、“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申报方式为填报患病妇女信息简表。申报标准依旧按照“十二五”期间“两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五、此次简表填报主要为新增贫困两癌妇女,即从未录入过系统的贫困患病妇女,包含2017年4月1日-9月30日间由国家出资检出的符合救助条件的新增贫困两癌妇女、历年国家出资检出未录入系统的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两癌妇女、地方出资检出未录入系统的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两癌妇女。此次暂不进行已录入未救助妇女的重新申报,2018年4月将集中进行重新申报

六、继续对与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比对一致的建档立卡贫困两癌妇女进行救助全覆盖,全国妇联已救助的患病妇女不得重新申报。

、所有录入系统的患病妇女必须符合救助条件,县级妇联录入前必须认真审核并留存患病妇女原始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病情诊断书及主要病历复印件、贫困证件及证明原件等,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不得录入系统!

、只有全国项目县内检查出的患病人员才能录入项目内申报,其余不得随意录入,严控项目内申报人数。每年中央财政出资筛查人数是相对固定,可以根据各地实际项目检出率,测算需救助人数。对于超出测算的,将退回。

、此次填报时间要求严格,各级填报审核时间不同,不再延期,请按时完成填报工作!

                        

 省妇联妇女发展部

                             2017年1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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