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补贴
申报材料:1、申请家庭至少一人取得县城规划区内城镇常住户口;2、家庭成员具有法定的赡养和抚养关系,家庭总人口以户口薄登记为准;3、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8平方米(含18平方米)(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4、城镇低保证明。申报程序: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2、经居委会工作人员审查后发放《民权县租赁补贴申请审批表》并签署意见;3、街道办复审并签署意见后,报相关部门联审联批;4、经联审联批部门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住建部门予以登记并进行两次公示,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资格;5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请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并由住建部门发放补贴;6、动态管理。
办理时限:每年集中受理一次
是否收费:否
科室责任人:民权县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
赵亚丽 电话:13937035128
单位负责人:党组书记焦剑 电话:13937025907
监 督 人:派驻纪检组长陈晓磊 电话:15937017825
单位 地 址:民权县东区环保大厦1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