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主要政策
政策文号:〔〕号
单位:住建局
日期:2024-04-21
危房改造主要政策
政策名称:农村危房改造
政策内容:农村危房改造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组成部分,力争过危房改造的实施, 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将得到极大的改善,困难群众基本可以告别危房,因自然灾害而发生居住不安全的情况有效减少,实施危房改造是一项德政工程,是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一项民心工程。
申报条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简称6类重点对象)。
申报资料:身份户籍证明、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户证明和危房照片等证明材料。
补助标准:
1、C级农村危房改造维修加固原则上每户不高于18000元;
2、D级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原则上每户不高于50000元;
3、在保障当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基础上,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同步实施农房节能改造,不得单独实施农房节能改造或品质提升。同步实施农房节能改造的乡镇(街道),上级补助资金可用于门窗等基础节能改造,户均补助标准原则上不高于5000元。各乡镇(街道)不得擅自提高补助标准,上级补助资金有结余的,应增加改造任务数量,或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4、需政策兜底解决住房安全的特困户,按照改造房屋面积下限标准全额保障。
申报程序: ①农户自愿申请②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并公示③乡镇入户审核④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督导复核后审批。
办理时限:资金支付时间为竣工验收后30日内。
是否收费:否
科室责任人:村镇管理部门王峰 电话:18037752369
单位负责人:局长 蔡勇 电话:13837038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