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便民政策 | 申报条件 | 补助标准 | 办理程序 | 办理时限 | 是否收费 | 股室责任人 | 单位监督人 | 单位负责人 | |
残疾人“两项补贴” | 一、生活补贴。1、具有我县户籍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3、申请人本人享受低保。 二、护理补贴。1、具有我县户籍 2、持有一、二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 生活/护理每人每月均为60元 | 个人自愿申请、乡镇残联受理、县残联复核、民政局审定 | 30工作日 | 否 | 两项补贴办公室 王硕田 15836808893 |
派驻纪检组长 岳彩亮 15729238088 |
局长 张一鸣13598382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