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便民政策 | 申报条件 | 补助标准 | 办理程序 | 办理时限 | 是否收费 | 股室责任人 | 单位监督人 | 单位负责人 | |
临时救助资金 | 政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件、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临时救助。 | 按月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救助人数和困难延续时限,发放1至3个月的临时救助金,情况特殊的可以按6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救助。原则上同一事由一年内只能申请一次临时救助,同一家庭或个人全年享受临时救助不应超过两次。 |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 | 30天 | 否 | 救灾办 李琳13592340822 |
派驻纪检组长 岳彩亮 15729238088 |
局长 张一鸣13598382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