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产前血清筛查
政策文号:〔〕年号    单位:    日期:2018-05-13

惠民便民政策

申报条件

补助标准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是否收费

发放时间

股室负责人

单位监督人

单位负责人

 

产前血清免费筛查

夫妇至少一方具有民权县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民权县户籍但女方在民权县居住6个月以上孕妇

每个孕妇140

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携带身份证到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接受免费筛查

 

 

每天

 

 

 

 

免费

 

靳志华

0370-8529201

13569368003

 

史久博

0370-3105729

15082910005

 

朱继兵

0370-8522183

13937035971

 


任何盗版、仿冒和抄袭本系统的单位或个人,本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